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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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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通知

各院(系)、单位:

        为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围绕增强文化自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影响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选题;围绕加快构建中国艺术学自主知识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探索,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理论创新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的选题。

二、选题要求

       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

三、征集方式

       本年度选题征集继续采取限额形式,全校限推荐3项,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遴选推荐。

       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积累和较丰富的前期研究基础,并填写《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推荐表》(附件1)。请各院(系)、单位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选题遴选和采用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的选题进行论证,拟定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时间和要求

       各院(系)、单位请于11月3日前将签章齐全的《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推荐表》、《院系审核意见表》(附件2)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提交社科处,相应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联系人办公系统或社科处邮箱。不接受个人申请,且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芦玮  

       联系电话:68902822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校本部主楼519室


社科处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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